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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陈大明到美国后,因为工作需要,不到两个星期就去考驾照,在国内已经会开车的他,在美国考驾照前两次竟然没通过。大明说自己开的非常好,但教练看你开的熟练会给你打折扣,他主要看你开的是不是小心,有了前两次的经验,于是大明第三次考试时多了个心眼,装得特别虚心,开的特别慢,居然得了九十多分。 大明在美国买的第一辆车是大众1971年产的旧面包车。大明很喜欢这辆车,一是该车是纯机械的,容易维修且配件便宜,车开不快,最高开到130公里/时,但空间大很舒服,视线开阔,开车感觉像在旅游一样,心情特舒畅,后来因为太费油了,就卖掉了。结婚时,大明买了第二辆车——沃尔沃旅行车,这辆车像坦克一样,非常结实,大明说在美国开沃尔沃的人特别多,尤其是家庭,因为安全性能好。大明仅沃尔沃就换了几辆,他说越开车就越想开快车,后来开着开着就换跑车了。对跑车大明有自己的见解:跑车首先是为“跑”而设计的,马力特别大并不见得就是跑车,真正的跑车应该是在马力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又能跑出最快的速度。后来他换了一辆野马敞蓬跑车。但车身较小,大明个人觉得美国高速公路很宽,人们都开大车,自己开小车撞一下容易吃亏,于是开始换跑车,换成一辆大车身的“眼镜蛇”跑车,开车时巨大的车身伴随着引擎的轰鸣,很是过瘾。大明讲,离不开自然,最终又把跑车换成了越野车,开快车时间长了就觉得累,如果想把开车当成一种享受,还是要开越野车。越野车最大的好处是视野特别好,坐得高高的,看别人都比自己矮。大明最喜欢越野车的视野,因为在美国开车,周围风景很漂亮,如果开一辆很矮的车什么都看不到,而开着越野车则可将无限风光尽收眼底,车里车外都没有约束感。所以到现在,大明反而很留恋最初的大众面包车。 大明开车有个习惯,不看反光镜而是扭过头看车后的情况,这是在美国开车养成的一个习惯。大明刚到美国时,看美国电影很纳闷:怎么美国人开车时头总是来回扭动,像鸡头似的,后来知道这是开车的规定,因为转弯时反光镜看到的范围是有限的,还有一部分是盲点从反光镜里看不到,所以很多美国人都有不看反光镜而是扭头往后看的习惯。 在洛杉矶附近,自然环境特别好,大明就喜欢开上越野车去露营去滑雪,他说其实大多情况下用不着四驱,因为路况都很好,但是有一辆越野车可以自己找一些泥泞的路去走一走,感受一下越野。现在大明在美国开的是一辆福特“冒险者”越野车,不仅性能好而且空间大,后备箱的容积也很大,外出玩时,可以将爱狗连同狗窝一块装进去,很是方便,大明说自从有了这辆车就再也不开别的车了。有一次和几个朋友开车出去,露营在野外,晚上醒来发现下起了大雨,帐篷在水上飘起来,大明很自然就想到他的车,于是把车上的座情放平成了一张大床,休息得特舒服,别人可就没这福气了,因为开的那是轿车,空间太小。大明说开越野车没有约束感,里外的空间都是你的,路也是你的,你愿去哪就能去哪,而且开越野车有了安全感,不会开得太快,大明原来开跑车时经常吃到罚单,因为不知不党就会超速,开越野车后就没这事了。 据大明讲,在洛杉矶差不多每个人都曾遇到过车祸,无非是有大有小,他自己也不例外。开跑车尤其是在高速上拐弯时,为体验跑车的感觉,大明不喜欢减速。一次下着雨,大明开着一辆跑车,在高速转弯时轮胎突然爆了,车子转着圈就甩出去,转了五六圈后一头撞在了隔离墙上,多亏系着安全带,大明人没事,跑车都撞得满目全非,不过没换轮胎,大明居然花了20分钟慢慢地开回了家。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事后大明有半年没敢开快车,而且养成了一上车就系安全带和转弯时减速的习惯。 在美国,有一次大明拿了罚单后去学习班学习,看到这样一个录像:一辆车出了车祸后,警察到事故现场,却死活找不到当事人在哪,最后一位警察发现在旁边20多米高的电线上挂着一个人呢,原来是车速太快,司机没系安全带,人甩了出去后挂在了电线上,被高压电电死了。之后,大明愈发认识到安全带的重要性,不论谁上他的车他都要求系好安全带。 大明回国后感觉国内路况还是比美国差点,但他说在国内开车也挺来劲,感觉是在开车,情况较多,脑子要不停地转;在美国时,道路情况好,而且车都是自动挡的,跑起来很单调,感觉是车在开人,而不是人在开车。他说在国内开车最大的好处是经常能穿越一些村庄、农田、人文的、民俗的景观很多,人气很旺,不象在美国开车周围空旷旷的,缺少人气。 陈大明现在国内开着一辆切诺基,他最希望能开车走一趟祖国的大西北,切身感受一下西部的风土人情,毕竟中国有着悠久的文明史,而美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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