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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使用中的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

来源: 2003-6-30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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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中的蓄电池,如果放电超过规定,应进行补充充电。另外,车用蓄电池因长期定电压充电(车上的充电方式为定电压充电),不可能使蓄电池彻底充足,为了防止蓄电池硫化或消除蓄电池硫化或消除蓄电池轻微的硫化,应定期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

    (1)充电步骤与要求

    首先用蒸馏水或蓄电池专用补充液将蓄电池的液面调整到规定的高度(液面高度出隔板10~10min)。充电前按照充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将要充电的蓄电池联接起来。

    根据蓄电池的充电特性,蓄电池充电时,单格电压可达2.7V左右。为了可靠起见,一般单格充电电压可。5按2.75V计算,这样3个单格的6V蓄电池所需的充电电压为8.25V;6个单格的12V蓄电池所需的充电电压为16.5V。串联在一路的蓄电池的总电压不能大于充电设备的额定电压。

    如果并联数路同时充电,各并联支路内的蓄电池的总电压应相等;如果在一个支路中所串联的蓄电池的容量不等,所需充电电流大小不等时,则充电电流应按最小的蓄电池计算,原来所需要充电电流在的蓄电池,充电时间就要长一些。充电电,各并联支路蓄电池的正极接充电设备的正极,蓄电池的负极接充电设备的负极,绝对不得接反。

    定电流充电的充电电流是根据蓄电池的容量来选择的。定电流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充电电流为蓄电池额定容量数值的1/10,第二阶段的充电电流为蓄电池额定容量数值的1/20。在第一阶段充电时,当被充蓄电池的单格电压达到2.4V时,转入第二阶段充电。

    在充电过程中,为了及时了解情况,应每隔2~3h测量记录一次单格电压、电解液比重和温度的变化情况。如果单格电压达到2.4V时,应及时转入第一阶段。最后当电解液出现大量均匀细密的气泡,单格电压稳定在2.5~2.7V。并在2~3h内电解液比重和端电压不再继续上升时,则说明蓄电池已充足电,可以停止充电。

    蓄电池充电终了时,应检查调整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如果电解液比重不符合要求,可先将原格内的电解液抽出一些, 如果原比重过小,可加入比重1.40的浓电解液;如果原来比重过大,可加入蒸馏水进行稀释。调整后的各单格电解液比重相差不应超过0.01,液面高度应符合规定。比重调整后再以小电流充电0.5小时,使电解液混合均匀,再复查电解液比重,必要时进行调整。最后把蓄电池擦拭干净,装车使用。

    (2)蓄电池的预防性过充电

    蓄电池充电结束后,再继续充电是有害的。但由于车用蓄电池经常处于充电不足或部分放电状态,可能会产生硫化现象。因此,经过一次预防性“过充”电,会让蓄电池充的更彻底些,以消除可能产生的轻微硫化。具体做法是:在正常的补充充电结束后休息1h,再以第二阶段的充电电流继续充电,直到电解液激烈产生气泡时,停止充电1h,然后再恢复第二阶段充电,如此循环,到到最后一接通充电电源,蓄电池在1~2min内就出现大量气泡时为止。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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