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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利率浮动范围与商业银行一样。但消费者还是可能享受到更加优惠合理的利率。
在国际汽车巨头们翘首等待了一个多月之后,12日《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终于浮出水面。《细则》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零利率贷款”美梦难成
消费者企盼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进入将带来“零利率贷款购车”优惠的美梦,随着12日《细则》的出台化为了泡影。《细则》中,汽车金融机构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被锁定在“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
如此一来,在国外汽车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比拼的重要手段——利率优势,将不可能在中国重试。“表面上利率受到管制,不过有实力的国外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后将会采取其他的变通方法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国内首位汽车金融博士王再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售后服务上做文章、在销售价格上让利都是他们常用的手段。”另外,“尽管央行也允许商业银行在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但从以往来看国内商业银行最多优惠10%;而国外汽车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充分利用这个利率浮动范围。”
经过近百年的经营,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在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上的经验远远超过国内商业银行,这使得前者完全有能力根据不同的顾客制定不同的利率,即对优质客户给予低利率优惠,对高风险客户给予高利率限制。加之,存贷利差并不是汽车金融公司的惟一利润来源,代理保险、提供售后服务、对经销商进行中短期的融资,汽车金融公司比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有着更广泛的获利手段。“而且在对价格十分敏感的中国消费者面前,汽车金融公司内部的降低利率的压力也非常大。因此,无论从市场需求还是从经营手段上,汽车金融公司都可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惠合理的利率。”王再祥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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