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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额度
借款人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
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
2.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3.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并随利率调整一年一定。
如遇国家在年度中调整利率,新签订的《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水平执行。
现行贷款利率一览
贷款期 半年以下(含半年)半年至一年(含一年)一至三年(含三年)三至五年(含五年)
月利率(‰)4.654.875 4.95 5.025
年利率(%)5.585.85 5.94 6.03
4.偿还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银行,并征得银行的同意(须亲自在银行办理手续)。
借款人约定按月或按季等额偿还本金,按季支付利息。
具体计算方式:每期还本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月或季);每期应还利息=上月剩余本金×贷款月利率。
贷款的偿还可以采用现金、信用卡或储蓄卡的方式。
贷款本息偿还完毕,所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自行终止。银行在合同终止三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物权证明等退还给借款人。
5.贷款的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第三方担保和保险公司履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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