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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服务一条龙”变脸“宰客一条龙”

来源:人民网 2004-12-20 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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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把款付了,剩下的事就放心地交给我们,我们将提供全程一条龙服务。”商家动听的许诺却暗藏着种种陷阱。记者日前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如今盛行的“一条龙”服务极易引发各种消费争端,要特别警惕“服务一条龙”变脸“宰客一条龙”。

  原本准备欢欢喜喜购车的李先生被号称“一条龙服务”的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折腾得苦不堪言,还被骗去1万元。据李先生讲述,今年10月底,他在广州市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按揭贷款购买了汽车,为了省事,他选择了“一条龙”服务,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他注意到,其中保险费的实际金额是43653元,约定的险种有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险。李先生很爽快地付了保险费。

  但当李先生拿到实际的保险单后却大吃一惊,不仅没有得到有效发票,销售公司更是把保险费缩水到29373.75元,险种也不符合当初的约定,少了一项玻璃险。更叫李先生恼火的是,保险公司居然变成了一家外地的保险公司。

  在与销售有限公司的多次协商中,对方均未给李先生的保险事件予以解决。备感受到愚弄的李先生目前只得向消委会求救,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保险费1万多元,同时更换保险公司,并向他提供有效的保险凭证。

  据介绍,买车“一条龙服务”多收款是一些销售公司的惯用手段,主要是指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或保险手续时,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而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使消费者无法察觉。

  广州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陈才兴指出,“一条龙”服务最早出现在中介行业,不少消费者怕麻烦,抱着省事的心理求助于中介公司,结果常常被愚弄。目前市面上的“一条龙”服务非常多,部分服务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但仍有部分经营者、中介服务机构在“一条龙”服务的幌子下,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考虑消费者是否真正需要服务,强行推行“一条龙”服务。消费者最终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多交了不少冤枉钱。

  为此,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各种各样的“一条龙”服务谨防陷阱,特别对于签订合同的细节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要马虎大意。




编辑: 作者:陈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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