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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汽车社会的杀手

来源: 2004-8-12 1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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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道路交通安全

林梦达 
 
  中国汽车制造业发展迅猛,汽车消费市场日益成熟,城市新贵们的私车以惊人的速度占据了公路。这些令人振奋的景象向人们揭示了汽车社会的到来。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能源吃紧、环境恶化等负面作用。其中,车祸便是一个肆虐公路的“杀手”。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显示:今年1至7月,全国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8384人死亡、25566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6.2亿元。其中仅7月份一个月就有8838人丧生于车轮之下。

  公路,为什么成了吞噬生命的坟场?

  夸张地说,公路,可谓是危机四伏。混乱的路面、存在隐患的汽车、胆大妄为的司机都随时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中国城市交通的特点是混合交通。在高峰期,前后紧咬着的小汽车、左右串道的摩托车、密密麻麻的自行车,再加上招手即停的出租车,以及行动迟缓的大公共汽车、重型大卡车等混杂在一起,路况复杂。同时,汽车保有量连年上升,又给已经超负的城市交通带来了更大负担。

  由于生产成本较低,使用期限较长,没有及时地进行维修或保养等因素,一些车辆的车况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一旦受到来自路况的压力,随时可能发生机件失灵或零部件损坏的情况。

  另一方面,目前私车保有量急速攀升,已经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约一半的份额。大量驾校也随需而生,数量可观的“新手”,正逐渐成为车祸的主要肇事者。而不顾交通法规,开斗气车的驾驶员也不在少数。

  事实上,相关部门一直在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而努力。近年来,国家加快了以公路建设为主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强化法规,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付诸实施。此外,交管部门采取了“肇事追究驾校责任”措施,对“新手”上路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当然,减少车祸更需要人们的配合:认真遵循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上路,提高防范意识。

  汽车社会的到来,应为人们带来更先进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死亡。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它的价值是无法用车祸造成的经济损失来加以衡量的。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8月12日 第七版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编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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