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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险有窍门:投保强制+自愿 重复投报无效

来源: 2005-2-5 8: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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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一辆汽车,保险和汽油一样必不可少,但如何选择保险却是大有窍门。
强制+自愿

  目前,机动车保险包括2个基本险和9个附加险。在这11个险种中,除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性险种,其他的险种都以自愿为原则。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与实际需求进行投保。

  《国际金融报》分析认为,新车投保时要根据新车的实际价格+购置附加费+内装饰费用的总和,来确定该投哪个档位的保费。在选择车辆保险险种的时候,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定要上。这两个险种是车主在出事故以后,人和车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的基本保证。另外,盗抢险和不计免赔险最好也要上。盗抢险可以保证一旦车辆被盗或被抢,车主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

  现在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上都有一个免赔率,车主在事故中付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主要责任的免赔15%,同等责任的免赔10%,次要责任的免赔5%。为了让自己承担的经济赔偿减少到最少,车主最好再花100多元买一个不计免赔险,这样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承担多大的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向车主支付全部的保费。

重复投保无效

  一些车主担心自己开车万一出了事故,要承担沉重的经济赔偿,有人在投保时会选择高额的保费。但车辆的出险率实际上是很低的,这样相当一部分车主还是花了“冤枉钱”。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超过新车购置价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实际上,保险公司只按汽车出险时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此外,如果已在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即使再在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也不可能拿到双份的赔款。

定损市场化

  以前,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双方“私了”不成,就要经历“定责-定损-理赔”的处理程序,交警会通过评估办给事故车辆定损。

  目前,全国部分城市车损评估还存在着保险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车主对这种情况也颇为不满。现在根据新交通法及保险法规定,交警部门不再指定评估机构,车主及保险公司都可以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观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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