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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2005-8-12 9: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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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机动车防盗专利值1个亿,奥迪A8和A6均侵犯了本人的专利,我要求4被告连带赔偿1000万的使用费及2000万赔偿金!”河北农民郭景坤在法庭上向法官阐明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家公司则成为这场专利侵权官司的被告。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在1996年申报了‘机动车闭锁式防盗装置’发明专利,此专利在1998年公开,2002年我就获得了该发明的国家专利权。”郭景坤在庭审中说。他认为,大众汽车公司生产销售的奥迪A8和A6轿车中的防盗装置都采用了他的专利权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侵犯了他的发明专利权。 德国大众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表示,大众汽车根本没有侵权事实,而郭景坤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使用了他的专利及科技成果。庭审后,大众公司的代理律师以未经代理人许可的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明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诸如大众汽车这样的大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制度应该是很完善的,但也不排除他们在微小技术方面侵权的可能。雷明光还表示,由于专利权是有地域性的,所以案件涉及的进口奥迪车应该是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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